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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

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考核及成绩管理实施细则

上传时间:2019-05-07

发布者:dhxy

阅读:

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考核及成绩管理实施细则


学生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,是判定学生是否获取学分、奖学金评定、降级处理、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。为了进一步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,抓好各类教学环节考核、成绩评定及管理工作,使广大师生更加明确我校考核及成绩评定的相关要求,对原细则修订如下:

第一章 考核方式

第一条  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、选修课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,都必须修读并参加考核,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,体现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,并应严格执行,未经教务部批准,不得随意变动。

第二章  成绩评定

第二条  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。以理论讲授为主考试课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。以实践为主的考试课总成绩原则上由平时成绩、实践成绩、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。平时成绩一般可占总成绩的30%。

课程类别

成绩构成

占总成绩

比例

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构成中对应项

理论讲授为主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期末成绩(闭/开卷)

70%

末考(百分制)

理论+

实践课

理论学时<24学时或实践学时≥60%的课程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实践成绩

30%

中考(百分制)

期末成绩

40%

末考(百分制)

理论学时≥24学时且50%≤实践学时<60%的课程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期末

成绩

实践考核

70%

20%

中考(百分制)

理论考核

(试卷)

50%

末考(百分制)

其它课程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期末成绩(理论考核-试卷)

70%

末考(百分制)

独立设置的

实践(实验)课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实践成绩

30%

中考(百分制)

期末成绩

40%

末考(百分制)

主要集中

实践教学环节

平时成绩

30%

平时(百分制)

实践成绩

30%

中考(百分制)

期末成绩

40%

末考(百分制)

 

第三条  不同班级同一课程(环节)的平时成绩,开课前应由课程组教师制定考核标准和成绩构成,明确上课出勤(迟到、早退、病事假、旷课等)、课堂表现、N次作业、阶段测验、网络教学平台数据统计等计分标准。

第四条  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评定成绩,课程组教师确定成绩构成。公共选修课(限选、任选)采用两级分制(通过、不通过)评定总成绩。

第五条  毕业论文(创作、设计)、毕业实习、军事训练等采用五级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评定成绩。创新学分、德育学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
第六条  体育课为考试课,总成绩由平时成绩(出勤+课堂表现)、身体素质考核(含体质测试)、期末技能考核构成。

第七条  对于学生人数较多,开课班级达到两个及以上平行班,该门课程或集中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应呈正态分布,原则上优秀率和不及格率分别应在5%-10%左右。某门课程(环节)优秀率或不及格率超过20%以上,任课教师应写出情况说明,分析原因,并上报学院(部)和教务部备案。

第八条  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经学院(部)逐级审核无误后,打印成绩单。

第九条  所有考试课(考查课)在考试前一周,各学院(部)要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(考查)资格进行审查。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考试资格:

1.学生缺课时数,理论课、理论+实践课、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时的四分之一者;集中实践环节累计超过该环节学时的十分之一者;集中实践环节(全天工作室)累计超过该环节学时的二十分之一者;

2.网络课程学习有刷课、代替上课(考试)等行为者。

注:学生每节(45分钟)上课迟到或早退记一次,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处理。

由任课教师填写《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考试(考查)资格审查表》一式三份,经任课教师所在学院(部)审核签字后,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(部),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部各留存一份备案。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工作,确保学生本人考前知晓。

第十条 取消考试(考查)资格、缺考、作弊(违纪)的学生,

成绩按“0”分(不及格)记载,并在成绩单备注中分别标注“取消”、“缺考”或作弊(违纪)。

第十一条  未选课的学生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(环节)的考核,自行参加考核者不记成绩和学分。选课并参加考核者,不得放弃其成绩;选课未学的课程(环节)成绩以“0”分(不及格)记载。

第十二条  取消考试(考查)资格、缺考、作弊(违纪)的学生,该课程(环节)不能补考,只能重修。

第十三条  因体弱有病,不能随班上体育课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,体育俱乐部批准,报教务部备案后,体育俱乐部安排学生参加其它环节学习,并根据其学习及出勤情况由任课教师评定成绩,成绩不得超过60分。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。

第十四条  凡在我校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学生,免修军事理论、军事技能训练、体育课,成绩按优秀记载。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未修的体育课程成绩按优秀记载,已修成绩不予修改。

第十五条  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、经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再次入学的学生,其已获得的学分予以认定,重复修读的课程(环节)按其高分计载。

第三章  缓考、补考

第十六条  学生在考试、考查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。特殊情况(如考生住院、考生家中有重大变故等原因)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因病住院考生,凭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家中有重大变故者凭变故者工作单位或家长证明,由考生本人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,学生家长签字,学院主管院长批准,综合办公室留存,经教务部审核备案后按缓考处理,否则视为缺考。缓考时间与补考时间一致。缓考课程总评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。

第十七条  学生办理缓考后,学生所在学院综合办必须在本门课程(环节)考核前把缓考审批单送达开课单位综合办或任课教师,在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仍未接到缓考审批单,则缓考手续认定无效。缓考手续不能补办。

第十八条  学生修读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经考核(考试或考查)不及格,可以参加下学期学校统一组织的免费补考。专业认知实习、思政实践、军事技能训练、毕业论文(创作、设计)、毕业实习、公共选修课期末考核不及格,不能安排补考,只能重修。第一至第七学期,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学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,补考期间不能办理缓考手续。补考不及格或未按时参加补考的,只能重修。

第十九条  重修、缓考均按正常考试评阅试卷,按考核成绩的实际分数和学分记载,其中缓考只记载平时成绩,期末考试成绩按“0”分记载,在成绩单备注中标注“缓考”。补考课程(环节)考核合格后按60分(及格)记载。

 

第四章 外国留学生(学历生)成绩管理规定

第二十条  结合外国留学生(学历生)语言实际情况,专业课考核成绩按照正常考核成绩的1.2系数核算,公共课(除语言类课程)按正常考核成绩的1.1系数核算。卷面成绩按实际记载,教务管理系统中按乘系数核算后分数录入。

补考成绩同上,最高不得超过60分(及格)。

 

第五章   考试材料存档

 第二十一条 学院(部)严格按照教学档案要求和期限归档,如出现遗失、涂改、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课程类别

归档材料

备注

理论讲授为主

空白试卷、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、学生签到表、试卷(成绩)分析表

同一门课程的相同材料(空白试卷、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等)独立归档。

理论

+

实践课

理论学时<24学时或实践学时≥60%的课程

Δ理论:空白试卷、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、学生签到表

Δ实践:

N次作业(作品、成果)

N个报告(《实践报告》或《实验报告》《项目报告》《调研报告》《课程设计报告》《商业计划书》等)

学生作业(作品)成绩评定表和实践考核成绩统计表(考试课)

评分标准

Δ学生成绩单、试卷(成绩)分析表

Δ考核的纸质和光盘材料、成绩单、分析表、学生签到表以班级为单位归档。

同一门课程的相同材料(空白试卷、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等)独立归档。

理论学时≥24学时且50%≤实践学时60%的课程

其它课程

独立设置的实践(实验)课

N次作业(作品、成果)

N个报告(《实践报告》或《实验报告》《项目报告》《调研报告》《课程设计报告》《商业计划书》等)

期末综合考核材料(含PPT)

学生作业(作品)成绩评定表和实践考核成绩统计表(考试课)

⑤期末考核实践成绩评定表(其它类别用表)、实践项目期末考核成绩汇总表(其它类别用表)

⑥学生成绩单、成绩分析

实践考核的纸质和光盘材料以班级(工作室)为单位归档。

主要集中实践教学环节

N次作业(作品、成果)

N个报告(《实践报告》或《实验报告》《项目报告》《调研报告》《课程设计报告》《商业计划书》等)

期末综合考核材料(含PPT)

期末考核实践成绩评定表(平台用表)、实践项目期末考核成绩汇总表(平台用表)

⑤学生成绩单、成绩分析

跨平台(专业)项目合作申请表,考核材料及学生跨平台(专业)参加实践项目成绩单由工作室所在学院留存,同时成绩单复印件交由学生所在学院综合办留存。

⑦学生到企业实践的学生进入企业实践申请表、学生进入企业参加实践项目成绩单、考核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综合办留存。

 

第六章  成绩管理

第二十二条  教务部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全校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审核工作,学院(部)负责本部门成绩录入、审核等工作。所有成绩管理均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,各学院(部)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要认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保管好帐号密码,因帐号信息泄露造成成绩被篡改事件者,相关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第二十三条  各类校内考试前,学院(部)综合办根据课程类别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成绩构成比例、成绩录入时间和录入人,任课教师于考核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三份成绩单,本人签字后送交所在系(室)主任、学院(部)审核,一份放入试卷袋,两份上交综合办公室。

第二十四条  任课教师交至学院(部)综合办的两份成绩单,综合办根据教学任务核对成绩单数量,并填报成绩单明细表。一份本单位存档备查,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部(含明细表)。

第二十五条  成绩一经评定、登录,不得随意更改。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申请更改:

1.确因评定有误或漏登、误登等原因造成成绩差错,由任课教师填写《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成绩更改审批单》。

2.学生如成绩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(逾期不予复查)填写《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成绩复查审批表》,向开课学院(部)申请复查。经开课学院(部)领导签字批准后,由开课学院(部)系(室)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复查。

开课学院(部)领导核查情况,确系修改的,连同试卷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一并报至教务部审批后,由教务部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更改,综合办负责存档成绩单更换工作。

第二十六条  学生应在阶段性、期末、补考、缓考、重修等各类考试后主动查询成绩,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学业规划。

第二十七条  学生毕业前由教务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出《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成绩单》,加盖教务部公章后,转入学工部装入学生档案。

第二十八条  因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因,导致成绩延报、错报、漏报等,视其情节根据《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予以处理,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。

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,原成绩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废止。由学校授权教务部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.学生作业(作品)成绩评定表

2.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实践考核成绩统计表(考试课)

3.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成绩更改审批单

4.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试卷复查审批表

5.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缓考审批表

 


附件1-5.doc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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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30日